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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 02- 01 16: 18浏览次数:

甘孜州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报送人河排污口整治总结的通知》(甘污防攻坚办(〔202429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总结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稻城生态环境局,具体部署和协调推进我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甘孜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规定了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并对整治工作内容和进度作了具体安排。

)成立工作专班。县政府统筹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执行有力、信息畅通。

(四)按照时序推进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工作。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24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口规范化建设并巩固整治成效,依托省、州级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立我县排污口管理信息平台。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命名编码、立牌和监测,正在开展整治工作。

二、工作成效

溯源情况按照《甘孜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10月12日,比选签订《稻城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合同,对全县13个乡镇121个自然村所在地以及河流两岸2公里范围内集聚点采用人工徒步方式逐一排查,建立排污口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并对有条件取样的排污口水样进行监测。

)监测情况。为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对辖区范围内的53个排污口进行了现场调查及采样监测工作。其中,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38个排污口已完成现场监测,占总数的71.69%。

)溯源结果。全县排查各类入河排口共94个,本报告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2-2021)中入河排污口分类规则进行分类分析:属于排污口的共计53个,非排口41个,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3个、其他排口50个(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1个、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28个、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3个、其他排口17个),溯源完成率达100%。按照入河排污口整治原则和要求,稻城县需整治的53个入河排污口,清理合并类16个,规范整治类37个。

整治情况。安排资金60万元用于入河排污口相关整治工作。完成3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将相关监控信息接入稻城生态环境局监督管理,对37个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共计37个用于公示入河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和监督管理单位信息,对16个需清理合并的排污口,通过截污纳管、拆除封堵进行逐一销号。

通过排口监测、方案制定、立行立改、全面施治、典型示范等方式,实现排污口整治的系统规划和科学施治,对各分类排污口采取取缔、工程整治和规范类措施。截至2023年12月,已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相关工作,完成率100%

三、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建立联席解决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建立联席解决机制,第一时间通报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的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问题。二是定期开展督导工作持续推进分类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不断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具体措施,将完成时限具体到每月,为下步工作推进打下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入河排污口整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农牧民群众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理解不深,生活污水乱排、直排入河危害性认识不够。二是农村收污纳污设施不完善,农村收污纳污设施不完善,受地形、地域和群众生活习惯的限制,建立收污纳污设施投入大、费用高、难度大。三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困难,由于缺少运维资金,已建成的乡村污水处理站造成可能停运的风险较大。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整治复核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县已完成整治的排口进行100%复核,重点针对整治成效不稳固的重点排口、超标排口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所有整治问题不反弹。

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巩固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对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后期维管理。建立“上下一体、左右联动、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责任分工,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成果、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分类治理,以高水平农村污水治理助力生态稻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动员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影像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引导农户节约用水、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有效遏制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入河的现象。

 

 

稻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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